好看少妇给孩子要抚养费,結果发现不是亲儿子 2019年6月,好看少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规定前女友丈夫一月付款她孩子1500元赡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人。在法庭调查中,经亲子鉴定,男孩儿却并不是“父亲”的亲生父母孩子。新闻记者昨日从人民法院获知,人民法院上述驳回申诉了美少妇的诉请。同居生活后非婚生孕一子。
5年以前,我住洛阳市的女人茜茜(笔名),与共住该村的小伙李杰(笔名)相遇。之后,20几岁的茜茜与40几岁的李杰同居生活在一起。
没多久,茜茜发觉李杰有自身的家中和儿女,两个人遂提出分手。2007年末,茜茜非婚生下一名男孩儿小龙(笔名)。因为李杰有自身的家中和儿女,小龙只能随妈妈和姥姥住在一起。孩子出世后,小美誉小龙是李杰的亲生父母孩子,规定李杰付款小龙的赡养费。李杰却回绝付款赡养费。
评定:“孩子”非亲生父母
8月16日,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了本案。在开庭审理中,原告知称,依据《婚姻法》有关要求,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支配权,不立即养育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和母亲,理应承担儿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到儿女能单独衣食住行才行。茜茜上述恳求人民法院确定孩子与李杰的亲子关系,并依规诉请冉强从8月刚开始一月付款他1500元赡养费,直到他成年人。
对于,张强辩称,他与茜茜同居生活期内,茜茜还与别的小伙维持不正当关系,小龙并非他的亲生父母孩子。因为彼此对小龙是不是为李杰的亲生父母孩子存有矛盾,彼此最终愿意开展亲子鉴定。人民法院授权委托太原亲子鉴定组织对李杰和小龙的亲权关联开展评定。亲子鉴定数据显示,李杰的确并不是小龙的亲爸。
此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因为李杰并不是小龙的亲爸,即李杰对小龙沒有开展养育的法律规定责任。人民法院上述驳回申诉上诉人的诉请。